希臘到期還不了15億美元的借款。
在一個國家內(nèi)部,欠款不還,可以起訴坐牢,但是一個國家借錢還不起,該怎么辦呢?國家之間奉行的是互不干涉內(nèi)政,希臘一個發(fā)達的文明古國,還不了欠款,誰或什么組織可以對它采取強制措施呢?希臘本次欠款的債主就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簡稱IMF),聽起來它已經(jīng)是一個很有來頭的大單位了,可是也拿希臘政府沒有辦法,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,急切而平等的和希臘政府共同協(xié)商,何況希臘政府后面還有1000多萬希臘人民呢,人民是否同意還不一定呢。
希臘總理齊普拉斯向歐洲穩(wěn)定機制(ESM)提出了兩年的延長救助申請,以支付未來兩年希臘所有的財政需求,包括債務重組計劃。根據(jù)該提議,希臘希望新的援助計劃幫助其支付2015-2017年間到期的291.5億歐元的債務。這份由齊普拉斯簽署的提案還要求延期現(xiàn)有的2450億歐元的救援方案。但是,延伸和債務重組的要求遭到了歐元區(qū)財長的拒絕。
2015年6月底,希臘未能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簡稱IMF)償還到期的約15億美元債務。這是IMF在70年歷史中首次遭遇發(fā)達經(jīng)濟體違約的情況,以及單一違約規(guī)模最大的事件。
希臘歷史性地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簡稱IMF)首個違約的發(fā)達國家,此前只有蘇丹、津巴布韋等最貧困國家。
希臘及其國際債主將于布魯塞爾召開會議。希臘并不認可國際債主提出的救助計劃條款,希臘總理齊普拉斯甚至認為那些條款形同“最后通牒”和“敲詐勒索”。
希臘將舉行公投,決定是否接受新的救助條款。

希臘海濱

希臘神廟遺址

維納斯